政府信息公开

昆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6年7月更新)

  温馨提示:1. 若您需要进行海关业务咨询、通关求助、投诉举报,请拨打12360海关统一服务热线。2. 若您需要申请海关统计服务,可按照《社会公众申请海关统计数据须知》进行申请;昆明海关统计服务申请邮箱:tjfw@customs.gov.cn,联系电话:0871-63016128。)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海关政府信息,增进昆明海关与社会公众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沟通,本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了本指南。

  一、本机关持有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机关负责本关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海关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等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本机关会产生并保存以下几类政府信息:一、组织机构,二、 综合政务,三、关税征管,四、通关监管,五、海关统计,六、海关稽查,七、海关缉私,八、商品检验,九、动植物检疫,十、卫生检疫,十一、进出口食品安全,十二、口岸监管,十三、风险管理,十四、人事信息,十五、财政信息,十六、海关行政审批。具体可见昆明海关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本机关信息对外发布渠道

  本机关对外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有如下4个:

  1.昆明海关门户网站,网址:http://kunming.customs.gov.cn

  2.官方新媒体:昆明海关微信公众号;

  3.专线咨询电话:12360海关统一服务热线,24小时人工服务;

  4.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昆明海关机关大楼802办公室。

  三、依申请公开渠道

  具体申请要求,请点此查询。

  本关收到申请后,首先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核,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补正。对于受理的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20个工作日)作出答复。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对于超过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本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昆明海关办公室新闻办公室,负责对外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机关大楼802室;

  邮政编码:650051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1-63016317

  传真电话:0871-63016311

  电子信箱: kmhg_gwgk@customs.gov.cn(发送邮件后请务必拨打联系电话确认)。

  五、救济渠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昆明海关未依法履行海关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海关总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投诉或举报。

  监督电话:010-65195744。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昆明海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关总署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关总署接受复议申请的邮寄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海关总署政法司复议处,邮编:100730。

  为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指南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更新,欢迎上网查询。

  附件:

  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