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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所属河口海关关于处置进口超期未报关(主动放弃)货物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15 18:07 文章来源:昆明海关 【字体:

  河口公路口岸内现有1票在库货物,为自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货主自愿放弃的货物(具体清单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署令〔2024〕273号)规定,拟对该批货物做依法销毁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超期未报关和放弃货物清单.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口海关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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