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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7-30 14:27 文章来源:昆明海关 【字体: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支持加强边境线生物安全建设的建议》(第JY10001304001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责任感, 切实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

  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边境线长且无天然屏障,当前境外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印度疫情处于失控状态,缅甸疫情持续恶化,老挝、越南疫情形势不容乐观。近期,昆明长水机场、瑞丽、勐腊、南伞等口岸连续检出阳性案例,境外等待入境人员人数众多且“带”疫入境风险持续存在。同时,周边国家缺乏健全的国境口岸传染病防控机构,防控能力比较差。

  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昆明海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防控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最紧迫、第一位的任务,认真按照海关总署、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从服务全国防疫大局的角度做好当前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一是每天收集整理周边及通航国家疫情数据,掌握流行态势,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及时调整防控策略,实现精准防控;二是严格执行口岸“三查三排一转运”检疫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对入境人员100%在入境地集中隔离观察,做到凡进必检,逢警必处,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治”;三是做好实战演练,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重大突发事件,特别是空港航线发生熔断后大量持护照人员经陆地边境口岸入境、大量境外电讯诈骗和非法出境人员集中归国等情况;四是加强与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疾控部门的协作配合,督促进口冷链食品作业场所(场地)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执行省政府进口冷链食品风险监测排查 “111”机制;五是为地方政府援外新冠疫苗快速办理特殊物品审批、通关验放手续,为地方政府在境外建立临时隔离点和核酸检测实验室提供通关便利,为尽快在境外尤其是缅北地区构建“疫情隔离带”提供保障。

  二、扎实做好传染病救治和核酸检测能力提升工程

  经向云南省卫健委了解,截至4月2日,我省的8个边境州市、25个边境县共有168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设有床位57692张,共有医务人员65028人。上述机构共有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462人,传染病专业医师253人,重症医学专业医师486人。配备有有创呼吸机、无创呼吸机、心电监护仪、ECMO、PICCO监测仪、救护车和负压救护车等仪器设备,防护物资贮备满足医院满负荷运转平均时间为34.6天。

  目前我省疾控监测能力大幅提升,省级疾控机构具备不少于800项检测能力、其他州市疾控具备不少于226项检测能力,20个国门疾控中心具备不少于179项检测能力。截至4月4日,我省边境每个县医院均具备核酸检测能力,8个边境州市日单人份检测能力为343599份。

  三、加强建设云南省边境跨境传播传染病研究中心

  根据云南省卫健委和云南省科技厅提供的工作情况,截至1月底,我省已建设云南省虫媒传染病防控研究重点实验室、云南省热带亚热带动物病毒重点实验室、云南省自然疫源性疾病防控技术重点实验室、云南省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等4家跨境传染病研究有关省重点实验室。围绕云南省跨境传播传染病,建立大湄公河次区域虫媒传染病资源库,开展严重危害我国及南亚次大陆的热带、亚热带动物病毒性传染病的病原基本特性,疫病发生、发展、分布、流行规律,疫病监测预警技术,新型疫苗及综合防制技术等领域的研究。建立国际河流水域生态与健康及生物入侵与跨境生态安全等支撑平台,并开展有关生态安全研究。2021年,云南省科技厅将根据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申报的通知要求,按程序推荐云南省国际河流与跨境生态安全重点实验室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

  昆明海关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清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把守好国门、防控境外疫情输入放在压倒一切的位置,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打赢口岸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安全防护“攻坚战”。进一步健全“培训考核、监督管理、自查督查”三位一体安全防护体系,从严落实“岗前检查、工作巡查、全程督查”“双人作业、互相监督”安全防护监督制度。推广“提前申报”“两步申报”,压减进出口货物在口岸滞留时间,减少管理相对人在业务现场聚集。根据境外疫情态势,落实地方疫情防控指挥部口岸管控措施。督促提醒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经营企业和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总署相关标准和口岸核心能力要求,尽快规范卫生检疫区域设置、指引标识,配齐相关设备设施,落实各口岸远程电子流调和流调区域硬隔离工作,补齐口岸基础设施短板。

  (二)做好云南边境生物安全科技支撑。

  云南省科技厅将继续围绕云南省及周边省市区重大传染病,进行战略谋划,加强预警预测、快速检测、药物研发、应急诊疗等科研能力建设,为云南省边境线生物安全建设提供科技支撑。在云南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布局传染病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及平台建设等内容,加快提高云南省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战略科技力量和储备能力。同时,加强生物安全领域和重大疫情防控的国际科技合作,提升与周边各国协调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共同开展药物、疫苗研发和防疫合作,有效防止生物安全风险和重大疫情的跨境传播。

  (三)提高地方医疗保障及实验室能力水平。

  云南省卫健委将积极争取财政经费支持,紧密结合国家政策解决一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网络化备案管理问题,提升管理效率。进一步加大人才培训力度,提升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力度,促进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生物安全法》规定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各州市进一步提升传染病防治能力,督促各医疗机构切实提高核酸检测人员检测能力,严格按照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指导原则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依托省临床检验中心,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督导检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关工作的关心支持,望在今后工作中及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此函。

  (联系人及电话:昆明海关卫生检疫处张弦,1582526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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