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昆明海关办公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1002室;邮编:650051;电话:0871-63016317;传真:0871-63016311;电子邮箱:8610070@customs.gov.cn。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综合2018年昆明海关机关各部门及各隶属海关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情况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本年报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年报电子版可在“昆明海关门户网站”获取,网址:kunming.customs.gov.cn。
一、基本情况
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的通知》(署厅发〔2016〕177号)要求,我关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公示,多角度探索政务服务新方式,不断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严格政策解读回应规范,保障政务公开监督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按照总署通知要求,结合关区实际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有序部署推进关区政务公开工作。昆明海关办公室负责办理关区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事务。制度建设上,对不适合新形势新发展的内部规章进行立项废止,重新修订《昆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昆明海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规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加大公示力度,强化权利公开透明运行。
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贯穿海关行政执法全过程,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要求及时公开海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流程图,着力抓好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对“双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进行考核评估。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加快梳理我关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公示渠道建设,充分利用海关门户网站、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等相关网站以及政务新媒体、现场公告栏等方式,为各类执法信息公示搭建平台。
(三)拓展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满意度。
一是坚持主动发声,有针对性地做好新闻宣传的策划和组织,更加注重创新形式、增强实效,2018年共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有效地宣传了海关深化改革、服务发展、严把国门等方面工作。其中,3月联合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召开《昆明海关2018年电子通关暨关税创新担保政策及业务推介》新闻发布会;7月组织召开《昆明海关关检融合整合申报项目业务切换》新闻发布会;8月组织召开《昆明海关“增信担保”优惠措施顺利实施》新闻发布会;12月组织参加《壮阔东方潮 奋进新时代 云南省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开放型经济主题专场》新闻发布会;
二是同步建设昆明海关门户网站、昆明海关12360海关热线与昆明海关微信公众号,着力打造政府新媒体信息发布渠道。据统计,2018年昆明海关微信公众号新增关注1245人,推送阅读120篇。昆明海关12360热线全年接听电话总计8305通,实现“接通率97.47%、平均等待时长6秒、答复准确率96%、满意度100%”。
(四)加强队伍建设,逐步形成完备的考核评估制度。
目前我关已经基本建立“信息公开”、“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12360热线座席”三位一体的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并多次派员参加总署和地方的各种培训研讨活动,年内在关区内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舆情应对集中培训,提升关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素质水平,同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知识作为新关员初任培训的课程,最大程度提升全员参与此项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关在中央和云南省主要党报党刊、电视台发稿419篇(条)次。其中,中央电视台播发48条,云南日报刊发稿件226篇、云南电视台播发60篇、海关总署门户网站59篇。互联网网站发布信息328条,主动公开海关政务信息类别主要包括机构职能、新闻动态、通知公告、本关统计、计划总结、政府采购、人事信息、海关行政执法、财政公开、双公示等12个类别。其中工作动态132篇,公开采购及中标信息32、拍卖信息85篇,发布公务员考录信息41篇。
(二)公开的形式。
1.昆明海关门户网站。我关坚持将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原则,按照相关制度及时公布、更新各类政府信息。通过昆明海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子栏目可查阅海关信息公开规定、海关信息公开指南等,并可以通过“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打印《海关信息公开申请表》,提出海关信息公开申请。
2.昆明海关微信公众号。我关积极拓展微信公众号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战线阵地,及时发布总署的各项改革措施和昆明海关的相关实施办法,及时宣传昆明海关强化监管、优化服务和落实改革措施的相关成效和好的做法。在微信公众号后台及时关注网友留言并认真回复。
3.政务公开栏。我关在主要的业务监管场所设立公告栏和宣传橱窗张贴公布最新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人员的姓名、工号、职务、职责、办事流程、办公地址、电话等,公布我关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内容,凡是关系干部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海关政务活动,不涉及保密范围内的都实行上墙公示,并及时进行维护完善,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4.公共查阅点。我关定期向云南省政府、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纸本、电子文件,相关内容向公众开放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关未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收费减免情况
2018年,我关依申请公开海关政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严格执行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以及海关总署制定的收费标准。我关未存在收费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关未发生因海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待机构改革完成后将成立政务公开科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2018年,我关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4次,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举报投诉事件,举办1次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培训。
八、下一步重点工作
(一)强化系统嵌入,在办文办会中落实“五公开”。
按照海关总署《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有关“五公开”的要求,形成在HB2012办文系统审核标注政务公开属性,形成政策性文件不公开须审核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众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编制服务事项目录,统一服务标准。
全面梳理我关服务事项,依照总署明确货物通关、行邮物品通关、税收征管、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企业管理等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设立依据、申请条件、申办表格、随附资料、作业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档案管理要求等要素,配合总署形成全国海关同一服务事项同一编码、同一标准的服务事项目录并对外发布。
(三)夯实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
指导和鼓励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熟悉海关各项业务规定,增强专业素质。年内组织开展关区政务公开培训与研讨交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纳入教育培训当中去,着力提升关区关警员的政务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